|
关于印发《丽水市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
工作工作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移民主管机构,移民办机关各处室:
现将《丽水市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工作考核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
丽水市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
考 核 办 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移民系统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,提高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逐步实现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考核工作本着坚持标准、突出质量、加强指导、规范发展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旨在推进全市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,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高效、优质的信息服务。
第三条 全市各县(市、区)移民主管部门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,按本办法进行考核;市移民办机关处室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,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;向市移民办报送信息,积极宣传我市移民工作的其他单位和个人,参照本办法对其奖励。
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方法
第四条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的内容分基础工作、报送工作、采用情况等3个方面。
第五条 对各单位信息基础工作的考核,采取各单位自查、市移民办综合处不定期抽查的方法进行;报送工作和采用情况由各单位统计上报,市移民办综合处核实的办法进行考核,市移民办综合处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汇总,并予以通报。
第六条 市移民办根据各单位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情况,年终进行综合评比,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
第三章 评分标准
第七条 基础工作共3项,每项5分,总计15分,对不达标的酌情扣分。
(一) 有健全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;
(二) 有一支由专兼职信息员组成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队伍;
(三)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所需设施齐全。
第八条 报送工作共4项,总计25分,第一项10分,不达标不得分。后三项每项5分,不达标酌情扣分。
(一)能坚持经常报送信息,完成信息报送任务(任务数见附一);
(二)紧急重要信息不漏报、瞒报、迟报;
(三)专约、专报信息能按时、保质报送;
(四)调研及反馈信息能经常、及时报送。
第九条 信息采用情况总计60分,评分根据信息采用载体和领导批示的不同给予加分。
(一)在市移民办主办的信息载体上采用:简讯每篇得1分;一般信息每篇得2分;综合调研信息每篇得3分;紧急重要信息另加2分;
(二) 在其他信息载体上采用:被市级其他信息载体采用的每篇加2分;省级信息载体采用的每篇加5分(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分数加倍),国家级信息载体采用的每篇加8分(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分数加倍);
(三)领导批示:市级领导批示加3分;省级领导批示加5分;国家领导人批示加10分。
第四章 评选项目
第十条 评选信息宣传报道先进单位。信息宣传报道考核得分前3名的县(市、区)移民主管机构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。
第十一条 评选优秀信息员。优秀信息员在信息报送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信息员中产生,每年评选10名左右。
第五章 奖励
第十二条 奖励。以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。
(一)建立经济奖励制度,对不同信息宣传载体采用的各类信息给予不同的奖励。被《丽水移民》和《丽水市移民办网站》采用的简讯,每篇奖5元;一般信息,每篇奖10元;综合调研信息每篇奖50元。被市级以上其他信息宣传载体采用的,酌情给予奖励。
(二)对于获得先进的单位与个人均发给荣誉证书,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。
(三)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作为移民系统评比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。
第六章 组织与管理
第十三条 成立市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领导小组,组长由市移民办主任(或副主任)担任,副组长由市移民办综合处长担任,成员由市移民办综合处有关人员组成,负责全市移民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。
第十四条 每年由市移民办综合处制订考核工作方案,经市移民系统信息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移民办综合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附一:
全市移民主管机构及市移民办机关处室
2007年信息报送任务分配表
单位:篇
|
单 位
(处室) |
信 息 |
调研文章 |
|
莲都区 |
60 |
2 |
|
龙泉市 |
60 |
2 |
|
青田县 |
120 |
2 |
|
缙云县 |
40 |
1 |
|
松阳县 |
50 |
1 |
|
遂昌县 |
60 |
2 |
|
庆元县 |
24 |
1 |
|
云和县 |
60 |
2 |
|
景宁县 |
120 |
2 |
|
综合处 |
40 |
1 |
|
动迁安置处 |
40 |
1 |
|
扶持开发处 |
20 |
1 |
|
资金管理处 |
10 |
1 |
| 评分项目 |
评 分 标 准 |
| 基础工作 15分 |
有健全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|
总分5分,酌情给分 |
| 有一支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队伍 |
总分5分,酌情给分 |
|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所需设施齐全 |
总分5分,酌情给分 |
| 报送工作 25分 |
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|
总分10分,完成任务给10分,不完成不得分 |
| 紧急重要信息不漏报、瞒报、迟报 |
总分5分,酌情给分 |
| 专约、专报信息能按时、保质报送 |
总分5分,酌情给分 |
| 调研及反馈信息能经常、及时报送 |
总分5分,酌情给分 |
| 信息采用 60分 |
《丽水移民》《丽水市移民办网站》采用 |
简讯每篇得1分,奖5元 |
| 一般信息每篇得2分,奖10元 |
| 综合调研信息每篇得3分,奖50元 |
| 紧急重要信息,加2分 |
| 各类信息载体采用 |
被市级其他信息载体采用的每篇加2分,酌情给予奖励 |
| 省级信息载体采用的每篇加5分(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分数加倍),酌情给予奖励 |
| 国家级信息载体采用的每篇加8分(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分数加倍),酌情给予奖励 |
| 领导批示 |
市级领导批示加3分 |
| 省级领导批示加5分 |
| 国家领导批示加10分 |
| 合计 |
总分100分,其中信息采用分最高分限定在60分内(超出分数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参考) | |